北派四化紫微鬥數:概念篇(納甲、體用論)。《圖+文》

北派四化紫微鬥數:概念篇《納甲、體用論》

《炎一整理》

納甲概論

紫微鬥數原始設計不離『易』之理則,凡河洛、卦理、納甲之法,皆與鬥數佈星及四化來源息息相關。

納甲理論乃是取法於月相,示象於八卦,定位於五行,合數於河圖。

一、天文納甲:

納甲之法乃是以月亮之晦朔盈虧為依據,以象八卦,再納以天幹,以此顯示八卦消息。

以震、兌、乾、巽、艮、坤六卦,象征月亮的圓缺盈虛之消長,並以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十天幹分納於八卦,表示一月這中日月的方位。

1、甲乙木–表示東方。

2、丙丁火–表示南方。

3、庚辛金–表示西方。

4、壬癸水–表示北方。

5、戊己土-表示中央。

二、納甲天幹:

1、乾納甲、壬。

2、坤納乙、癸。

3、震納庚。

4、巽納辛。

5、坎納戊。

6、離納己。

7、艮納丙。

8、兌納丁。

體用論

一、理則:

體用者,動靜也。

靜者其物也,動者其變也。

變即是化,物之體是其根。

故體用是二而一,以用歸於體,萬化有根而明其化象。

以體定其用而知所問何事,因果變化,吉從何來,兇向何處?

有用無體,不明基象。

有體無用,其象不明。

有體有用,萬象皆明。

「體」者,也就是主體,又稱「太極」,鬥數上也謂之「本宮」,故「體」就是重點宮位或不變的本命盤。

體為點,配「用」才能連成線,合其象才能佈成面。

是以本命盤象征河圖為體,其象不變,謂之「體」,而以大運盤象征洛書為用,大運乃隨年歲之遞增而過宮,其象會變,謂之「用」。

況且體用本即陰陽,用即陽,體即陰。

「用」隨體而變,故須先定體之定點而後擇用之宮位或星辰,方能以四化論吉兇。

二、體用區分:

1、來因宮—來因宮為體、生年四化為用:

2、四化象—生年四化為體,自化、飛宮為用:

生年四化—存在論《在數因緣》

自化、飛宮—時節因緣,時過則境遷而物換星移《時間因素》

3、宮位體用:

A、本命盤命宮為體,其餘十一宮為用。

B、本命盤宮職為體,大運、流年宮職為用。

三、應用法則:先後天之互化義

1、由體入用–由生年四化《體》,直接入《用》的論命方式。

例一:

例二:在天為象,在地成形。

2、由用歸體:飛宮《交易》、自化《法象》,回歸本命–謂之「復命歸根」。

例一:凡解說生年四化象,必合來因宮以作歸根解釋。

例二:飛宮交易之用歸體

例三:自化使用的法象原理—復命歸根